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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期限的公告

  各位缴费人:

  为灵活就业人员有更多的时间核对社保缴费情况,经研究决定,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社保费缴费期限后延至2019年3月15日。请各缴费人务必认真核对缴费情况,在限期内及时缴清2018年社保费(2018年度缴费金额:养老保险费567元/月;医疗保险费252元/月),因扣缴账户余额不足致使扣款不成功或者限缴期內仍未缴纳的逾期将不得补缴。

  如发现扣缴账户有足额资金而未被扣缴的,请及时与税务局办税大厅联系(电话0578-5082837、5086716、5080822、5815160),以便查明原因确保正常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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