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近年来,县公证处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上门服务、减免公证费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开辟公证“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在办理公证服务过程中,对前来办理公证的老年人,实行“三优先”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让老年人享受快速、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并积极与法律援助对接。对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引导完成公证法律援助程序,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取,80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已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0余次,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为提升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县公证处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组织精干骨干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横幅,为老年人发放金融风险防范和公证法律宣传资料,讲解《民法》《继承法》《公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内容,提高群众对以消费返利、高额回报、保健品推销等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警觉性。针对遗嘱、赠与、继承权、赡养纠纷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截至目前,共为老年人发放各类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3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