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3时在丽水绿谷明珠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大洋路188号)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坐落在景宁县鹤溪镇团结西路21号第四层房屋一套,证载建筑面积141.94m2,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64万元。
2、坐落在丽水市莲都区厦河商城1幢17号401室住宅,证载建筑面积84m2,楼顶平房及简易房面积约137m(无证也未办理审批手续),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67.6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地点:12月10日至12月12日下午4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力。
四、报名手续、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同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的10万元。
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丽水市解放街131号三楼本公司业务部。
联系电话:0578―21389892139185
1357536852813575368640
联系人:顾先生 兰小姐
详情登录:www.xsjpm.com(丽水新世纪拍卖网)
www.1spmw.com(丽水拍卖网)
丽水市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