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1.关于《自治条例》修改的整体性建议;
2.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有什么具体建议;
3.如何体现自治县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根据民族的特点,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哪些变通规定;
4.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两山”理论、新发展理念,实施县委打开“两山”新通道、富民兴县再超越、打造“民族风情特色园”、建设“诗画畲乡·和美景宁”的战略部署。对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财政管理以及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等方面有哪些创新性、赶超性的想法和举措;
5.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族特色经济、民族教育、民族文化,以及西部大开发政策如何在自治县比照实施等专项问题有哪些好的建议;
6.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请将意见寄送景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23500;传真:0578-5082224;电子邮箱:jnrdb@.163.com),也可以通过办公助手、钉钉发送给联系人。对于征集到的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研究,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反馈。
联系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叶旭平 13735927399(622199);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伟13967051839(663839)。
附件:《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07年修正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