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文茹 通讯员 张伟建)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30家消保委成员单位及企业,在石印山公园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同时,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现场群众咨询,认真讲解生活中常遇到的侵权问题及处理方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维权行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23年,景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共受理消费者信访、投诉、举报、咨询等1626件,为消费者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9.69万元。同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18个、ODR企业13家,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84家,有力巩固了“省级放心消费重点县”创建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通过‘让消费者放心’‘为消费者服务’‘请消费者参与’三大系列活动,促进放心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让消费者更满意、更有信心。”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叶伟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