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试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小城市培育试点扩围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43号)中将我县列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这对我县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怎么编制、年度工作怎么考核、要建立怎样的管理机制、试点培育的思路与重点”等问题,提出许多建议、意见。
课题组专家们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并不时插话参与交流,表示会把大家所提的意见和问题带回去研究,着手解决,也希望景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试点建设。
在景期间,课题组专家一行还深入澄照乡大赤洋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创业园、景宁洁净钢管有限公司,鹤溪街道金惠小区、110区块、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地,详细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