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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

  本报讯(记者 何彬峰 吴卫萍 留李涛)昨日上午,我县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我县前期立法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决定县九届人大第二部单行条例项目及《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的重点条款。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重主持并讲话,严轶华、潘伟等县领导参加。

  陈重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确保民族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构建完备的自治法规规范体系,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提高我县立法工作水平。

  陈重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立法,为自治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清醒看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运用好立法权,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抓好高质量立法,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抓好惠民立法,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抓好生态环保立法,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抓好协同立法,依法保障和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立法调研库,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推进民族立法进展,努力使民族立法工作走在全国自治县前列。

  陈重要求,要坚持效果导向,协同推进立法和实施工作,全面夯实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协同推进民族立法和自治法规实施,扎实推进法治景宁建设,不断夯实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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